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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共创学习型社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刘丽芳 代 表 团: 文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03-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21-07-09 0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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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建议字〔2021〕31号

复文分类:B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205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丽芳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共创学习型社区”的建议(第64205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生活、文化、精神等方面追求不断提高,同时,社会的进步也需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因此,以社区教育为主导的终身教育工作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并将社区教育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类型教育共同推进、相互融合。201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根据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起草并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民政厅等十个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教职成〔2017〕102号),对我省社区教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为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我厅按照“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社区教育工作要求,积极加强对市县社区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同时,从2017年起,我厅每年从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挤出2300多万元投入市县的社区教育工作,省内常住人口每人每年达到2.7元左右,财政投入处于全国中等水平。经过三年多的努力,除三沙市外,其他市县政府均成立了社区(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其中,社区(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统筹和协调,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市县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和乡镇的主要领导组成;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社区教育的工作推进和落实,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基本上形成了“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主抓、其他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

2020年11月,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局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方面进行了督导考核,全省218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社区教育学校,2558个行政村和661个居委会(含农垦居)中有1941个挂牌成立社区教育教学点,占比60.2%,逐步构建了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等三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

由于我省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都起步较晚,社区教育工作存在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配备较少、办学场地紧缺、市县没有配套的财政预算等问题,影响了我省社区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年都举办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并要求市县同期也举办同样活动,大力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全民终身学习氛围,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终身教育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社区教育工作新模式,在充分发挥“候鸟”人才和志愿者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市场介入,着重解决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不足等问题。三是督促市县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标准进行资金投入,为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四是从今年起启动《海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到今后工作有法可依,责任有法可究,保障社区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相信通过以上工作努力,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在提高人口素质、人的生活品质、就业培训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刘云楼。

联系电话:6523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