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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雷 代 表 团: 澄迈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1-04-27 1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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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21〕23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4205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雷等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的建议(第64205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认真研究和深入调查分析,我厅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为推动我省“三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深入研究、认真吸纳。目前,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实现了由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就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具体任务部署安排。我省同时将有关任务写入省委规划建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个五年规划纲及我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今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我省紧紧围绕文件精神,结合海南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2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和加强党的领导进行了部署,近日实施方案将正式印发。

二、围绕重点任务促进有效衔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核心任务有两个,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需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根据中央要求整个衔接过渡期是5年。重点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规模化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做好生态移民和国家公园生态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等,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稳步推动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重点是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谋划、政策举措、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务工就业、扶志扶智、考核等方面的衔接,逐步夯实脱贫地区的发展基础。在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并与乡村振兴逐步实现有效衔接的基础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资产才会由特惠向普惠,由特定群体向广大农民转变。此外,省委省政府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去年出台《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十四五”期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清零行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5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委农办秘书处,王建明;

联系电话:0898-6523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