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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琼海市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符平 代 表 团: 琼海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海南电网有限公司、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税务局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6-28 19: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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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建议字〔2021〕15号

B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4207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符平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琼海市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的建议”(第642074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主办。经我委认真研究,并结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支持琼海市在大路镇墟增设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的建议。根据201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已在大路镇规划了大路农产品加工区,划定开发边界面积为155.28公顷,其规划定位为重点发展休闲农业、热带现代农业、互联网+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农产品物流业,以形成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区。目前,该农产品加工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即《琼海市大路镇农产品深加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0年10月经琼海市人民政府府批复实施。建议琼海市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调整规划,将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纳入规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并按照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规定,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供应项目建设用地,项目要“优化建设用地布局,要相对集中,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集约节约用地”。

二、关于支持将琼海市大路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园区规划和省“十四五”规划,给予资金、技术、审批等方面支持。根据《海南省重点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全省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设立了三类25个省重点产业园区。省重点产业园区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空间载体,应具备清晰的、能够引领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产业定位、有科学的产业规划和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琼海市大路镇紧邻东线高速公路,靠近龙湾港、潭门港、高铁站、博鳌机场等,交通便利,境内有世界热带水果之窗项目、新发地冷链基地等,产业基础优势明显。根据《海南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20〕39号)要求,省级园区的认定,需要由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府向省人民政府府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评估后,提出审核建议,报请省人民政府府审定和批准。我委支持大路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建设省重点园区,建议琼海市政府按程序申请,并报省政府审定。在资金支持上,近年来,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地债转贷资金等方式对琼海市给予有力支持。2020年省财政下达琼海市转移支付40.5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38亿元,可由琼海市统筹用于大路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建设项目。2020年安排琼海市地债资金20.8亿元,保障了琼海市的项目资金需求。如大路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建设项目成熟程度等情况符合地债转贷资金申报条件,琼海市可向省财政申报地债项目资金,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要求,结合中央债券下达额度、项目成熟程度等统筹考虑支持。

三、支持在大路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协调南方电网等部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方面,国家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口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清单和企业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清单内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若大路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或南方电网等部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片区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中有纳税人满足税收优惠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减免。用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南方电网公司于2020年专门对该片区用电需求及供电情况调研了海南万泉花果文化旅游区(东红家园)、世界热带水果之窗(一期)、琼海梦里人家乡村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当前该片区总体规划还未明确,现状用电负荷较小,电力供应正常、南方电网公司已于2020年在距离该片区约3公里处新建投运了110伏东红站,主要容量4万千瓦,目前负载率15%,其供电能力可满足片区的用电需求。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朝阳联系电话:6536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