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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儋州市妇幼能力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儋州代表团 代 表 团: 儋州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儋州市政府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05 09: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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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卫建议字〔2021〕37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4208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复文分类:B)


 

儋州代表团: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儋州市妇幼能力建设”的建议(第642084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委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妇幼健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妇幼保健服务。

一、关于“加大妇产科和儿科学科建设经费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对市县出生缺陷防治、儿童眼保健、新生儿科的支持力度,并向中西部适当倾斜。除安排常规项目经费外,2018-2020年,中央和省级共投入儋州市妇幼健康能力建设经费600万元,抗疫资金支持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2亿元,2021年计划补助儋州新生儿先心病诊断能力建设440万元。

二、关于“解决妇产科和儿科医生数量不足”的建议

我省自2017年开始实施“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为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引进妇产科、儿科医生,目前已累计为儋州市安排7名医生(妇产科副高级及以上专家3人,妇产科医生3人,儿科医生1人),项目将继续向儋州市等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市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卫生院结成医联体,市级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儿科对基层卫生院妇产科和儿科继续进行帮扶带教。此外,儋州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计划招聘编内人员58人,编外人员80人作为妇幼人才储备,2022和2023年则根据实际面向社会继续招聘和储备妇幼人才。

三、关于市政府对妇幼工作投入不足问题的落实情况

2020年开始儋州市计划投资9.5亿元建设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海南省西部区域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48.46亩,按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标准建设,新建床位数500张,包含100床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床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其中100张儿童床位疫情期间可以快速转换为儿童传染病床位)、200床三级妇产医院(其中10张产科病床疫情期间可以快速转换为产科传染病床位)。全力打造成儋州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医院、儿童医院、儿童及孕产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中心等四位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截至2021年5月底,已到位建设资金29000万元,已办理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许可证,基本完成地下建设。并计划6月底完成妇产及保健住院楼1楼和2楼主体结构、10月底完成地上主体结构封顶。

四、关于“改善妇产科和儿科绩效分配”的建议

目前,我省正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在陵水、澄迈、东方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推动市县政府在妇幼保健机构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和“两个允许”政策,重点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此外,我省公立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已全面开展,通过绩效考核推动机构高质量发展,医务人员收入、满意度、工作负担被列入重要考核指标。我委鼓励儋州市在此两个方面进一步实践创新。

五、关于“优化妇产科和儿科医疗资源及开展专项培训”的建议

我省每年定期开展国家和省级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基层产科医师培训及基层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均安排儋州市充足的培训名额,通过培训项目实施,提升妇产科和儿科能力。我委支持儋州市加强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贡献,妇女儿童保健及常见病诊治优先在基层解决。

我委将继续加大对儋州市妇幼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再次感谢贵团对我省及儋州市妇幼健康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蔡兴鹏

联系电话:65388352

附件

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标题

(编号)

关于支持儋州市妇幼能力建设的建议”(第642084号)

承办

单位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898-65388352

通讯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卫生健康委313房

邮政编码

570208

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代表

签名


联系电话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2份;办理结果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请代表在相应栏目后打勾。

2、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后分别寄给承办单位(地址见上表)、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邮编:570203)各1份。

3、承办单位负责填写建议标题、承办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后,寄给领衔代表或代表团,负责收回每一份征询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