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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调整规划支持儋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的建议
领衔代表: 儋州代表团 代 表 团: 儋州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03-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6-28 19: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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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建议字〔2021〕18号

B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4209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儋州代表团:

贵团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规划支持儋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的建议”(第642097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儋州市在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快儋州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强化儋州市对海南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原则支持儋州建设万洋高速王五互通、松涛东干渠改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关于将万洋高速王五互通等工程列入国家重大项目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1〕9号)等有关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耕地保护政策,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如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若项目被列为国家重大项目可申请占用。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应满足1-5条件之一和第6条条件要求:

(一)具体项目名称已列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或同意的文件、规划,或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或列入中央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能源、交通、水利、石化等国家级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或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军事国防设施专项规划。

(二)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重大项目。

(三)为推动落实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实施并经中央有关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的重大项目。

(四)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支持的重大项目。

(五)其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项目。

(六)其他要求。项目需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对于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已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已纳入规划;已明确项目选址、线路走向。

为加快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建议儋州市做实做细万洋高速王五互通、南丰互通、S307公路、S308公路、西庆通用机场改扩建、松涛东干渠改线工程等基础项目前期工作,科学比选方案、反复论证线路走向,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和基本农田。如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可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国家重大项目,我委将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

二、关于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目前,我省正在指导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各市县正在进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并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要求,在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过程中,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同步调整补足。建议儋州市政府结合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满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规划期内需要建设的各类线性基础设施用地。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子怡

联系电话:6536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