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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的建议
领衔代表: 屯昌代表团 代 表 团: 屯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司法厅  省委组织部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司法厅
2021-07-09 1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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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司函〔2021〕208号

B

海南省司法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4211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代表团:

贵团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的建议”(第642113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并与省委组织部会商,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0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乡村建设目标任务。贵团的建议高度契合当前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省重点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期以来,农民一直作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特别是“七五”普法(2016—2020年)以来,我省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辅导报告、设立专栏、扶贫夜校、发放学习读物等多种形式,加强村“两委”干部、村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三年大会战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学习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宪法进万家”“美好生活·民法相伴”“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文化基层行”“绿岛法援──助力脱贫攻坚”“法治扶贫”“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普法等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万册(份),举办集中宣传活动2300余场次。编演了《选村官》《回归》《重生》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琼剧,大力开展了“儋州调声”“黎族哥隆歌”“人偶戏、哩哩美”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走出了一条民俗普法的新路子。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编制《海南省省级国家机关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名目清单》,将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专项督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等考核指标,推动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

二、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海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2020—2022年)指导标准和发展指标,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儋州现场会和新闻发布会,集中开展“服务自贸港·公共法律服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向全业务、全时空目标迈进,不断满足广大村民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目前,我省已建成1个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个地市级、24个市(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219个村(居)法律服务室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打通服务村民“最后一公里”。

三、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于2019年、2020年连续召开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共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196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 3476 场次,举办法治讲座5367场次,调处矛盾纠纷 3933宗。

四、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力度。组织开展“绿岛法援˙助力脱贫攻坚”“法援惠民˙助力农民工”“三八维权周”“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等活动,发放《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卡》等宣传资料8万册,努力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在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海南法律服务网、省“12348”热线平台等平台开展农民工服务专席和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将农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降低至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和社会保险待遇的,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直接提供援助;对刑事案件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农民(农民工),提供律师辩护全覆盖和法律帮助,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431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一批乡村“懂乡音”“知民意”“有公信”“精法律”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率先在全国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力量,推进城乡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0年,全省共受理调解案件23303件,其中,调解成功22371件,调解成功率96%,调解协议已履行的案件21885件,履行率97.8%。

尽管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各界的要求仍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注并认真研究贵团提出的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施策、共同发力,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一是努力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以推进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载体,在海南法网及其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开通更多线上办事功能、远程咨询服务、智能解答等,为农民提供更多线上服务。开发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于一体的自助服务终端机,投放到更多的村(居)委会,打造村民看到见、用得着、信得过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矩阵。二是开展贴近式公共法律服务。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和相关考核制度,每年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50小时,其履职表现和公益服役意识纳入律师诚信体系。三是打造“一站式”线上调解平台。依托“12348”海南法网开通调解网络平台,将具备条件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入驻“12348”海南法网,开设网上咨询、申请、受理、调解等功能,实现乡村矛盾纠纷“一站式”线上调解服务。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律师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四是扎实开展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贸港背景下的乡村振兴、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紧扣乡村普法工作实际,将推动村民学法用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对象,明确实践养成路径和制度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普法琼剧、黎族哥隆歌、儋州调声、哩哩美等民俗普法,利用宪法宣传周、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四是强化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教育。加强对新当选农村“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熟悉掌握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抓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干部、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资源作用,培育和壮大涉农普法宣传队伍。六是进一步加强乡村依法治理。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化琼海、乐东等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推广运用“积分制”“红黑榜”。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开展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涉赌涉黄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私彩、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优化创建标准,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引领带动全省乡村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海南省司法厅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王键,联系电话:65919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