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议字〔2021〕28号 分类:A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4212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何顺劲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昌江海尾渔港、昌化渔港项目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第642126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认真研究和深入调查分析,我厅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渔业油价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政策规定,省级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中央渔业发展及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可用于支持渔港项目建设。为支持昌江县渔港建设,我厅已商省财政厅从2020年省级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中安排昌化渔港前期经费50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昌江县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渔港项目前期工作,并在昌江海尾渔港、昌化渔港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的前提下,考虑将其纳入省级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积极争取中央渔业发展及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渔港建设的关心!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6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渔监处,邓韶勇;
联系电话:0898-6535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