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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昌江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刘兴秀 代 表 团: 昌江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2021-03-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05 09: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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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卫建议字〔2021〕5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4213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刘兴秀代表:

你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昌江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42133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我省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深化医改要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标准化初步完成,基本建设基本达标,医疗设备实现标配,信息化水平实现领先,人才队伍明显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昌江县共有8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66个村卫生室)纳入全省标准化建设计划并已完成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334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及周转房建设,院区美化绿化、污水处理等附属配套设施,医疗设备配置等。建设投资资金省级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结余市县留用,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市县财政负担。2018-2020年省财政已拨付昌江县9660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108万元。

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力进一步下沉,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建议昌江县政府积极统筹上级和本级财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如确有资金缺口,可按规定向省财政申请新增地债转贷额度支持。

总之,我委将继续贯彻实施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层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王豪激;

联系电话:0898-65388357。

附件

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标题(编号)

关于支持昌江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42133号)

承办

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联系电话

65388357

通讯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邮政编码

570203

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代表

签名


联系电话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2份;办理结果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请代表在相应栏目后打勾。

2、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后分别寄给承办单位(地址见上表)、省

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

号,邮编:570203)各1份。

3、承办单位负责填写建议标题、承办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

政编码后,寄给领衔代表或代表团,负责收回每一份征询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