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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家校共建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娜 代 表 团: 万宁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21-07-07 14: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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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建议字〔2021〕38号

复文分类:B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21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娜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关于加强家校共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第64214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立足教育系统实际,加强家校共建,扎实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一、加强工作研究部署

我厅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专门成立海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曹献坤担任组长,厅党委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均被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还设立了办公室,指定专门的联络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二是认真研究,高位部署。厅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家校共建纳入海南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中,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省教育厅2021年度工作要点,今年正协调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海南省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三是强化协调推进,狠抓落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通过积极稳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已基本实现了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在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

二、加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落实《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职业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的开设,针对法治课开设不足不齐等问题,厅党委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将开足开齐开好法治课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对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各校深挖各学科中蕴含的法治教育内涵,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的渗透法治教育,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的法治教育格局。二是将“第二课堂”作为强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之一,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教育工作中,逐步实现了常态化。利用班团队、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已成常态,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引导学生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参与法律知识的学习、交流和研讨。三是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深化青少年学生对宪法的了解,坚定制度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与此同时,连续5年组织开展了海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在诚信、安全、环保、禁毒、国防、海洋、扫黑除恶、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教育中进一步突出了法治教育内容,以赛促学效果明显。四是利用相关法定纪念日以及中国传统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已成常态。各地各校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和地方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受到了更好的教育和熏陶。比如文昌市以“争做国际航天城尊法、守法好学生”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海口市注重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成人仪式等仪式教育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培养学法敬法情感,从自身小事做起,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争光添彩。

三、推动家庭教育深入开展。一是省教育厅联合省关工委和省妇联及相关单位开展了海南省家庭教育乡村行公益讲座活动(2017年10月至2019年6月),历时一年零9个月,先后在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作了422场讲座,聆听家长、中小学教师达28.1万多人,实现全省乡镇(不含三沙市)全覆盖。二是同心协力,完善家长学校建设。目前,全省已有257所中学、中职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占比97.2%,544所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建立家长学校占比94%;75%农村完小建立家长学校,48%幼儿园成立家长学校。三是创新家长学校教学模式,2020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组织了线上家庭教育“每周一讲活动”,共推送27期,据不完全统计,仅第10期到27期第一次收看家长就超过170万人次。各地教育局和学校还在各自微信群进行了二次推送学习,受到了广大家长的欢迎。四是举办家长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为提高家庭教育教师的能力素质,2020年12月先后在文昌、万宁、陵水等10个县市,就习近平家庭教育思想、家庭教什么、家庭教育如何教等内容举办了培训班,共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2024人。五是上好每年秋季新生家长第一课。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上好新生家长第一课,引领孩子迈好新学段第一步》《幼儿园家长第一课》《小学一年级家长第一课》《初中一年级家长第一课》等视频,通过微信群推送给家长,家长自行学习,如有不懂可随时咨询家庭学校骨干教师,2020年新生家长第一课开课率达95%以上。

四、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努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专门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一是各地各校按照法治课程设置要求,进一步配齐了法治课专任教师,小学已基本实现每 6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法治课专任教师。二是持续加强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全省教师培训计划,近年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累计培训7万余人次;连续7年举办28期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依法治校(园)专题培训班,培训校长、园长2740名;建立“海南中小学教师线上学法平台”,第一批组织5万名中小学教师在线学法考法。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工程,督促落实中小学师德“红十条”和高校师德“红七条”,切实提高教师法治素养。每位教师年均接受法治培训达10学时以上。三是省教育厅联合检察、公安、法院、律协和高校等单位组建了义务的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每年在学校系统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答疑等宣传教育活动。当前,讲师团成员人数已达185人。四是着力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多元参与的法治育人新机制,协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尤其是省检察院检察长和省高院院长主动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定期讲授法治课,带动了各级公检法司部门参与青少年普法工作;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聘用工作,目前全省乡镇完小以上学校基本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合计有法治副校长1700余名;同省普治办联合出台了《海南省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与管理。

五、全力维护师生安全。一是开展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将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教育列入全省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会同省公安厅编制了《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省委、省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今年会同公安厅、地震局在胆追、乐东等开展安全教育进万家路演活动,吸引超过360万人次观看。今年以来先后7次向全省1185万手机用户发送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提醒短信,有效扩大安全教育的宣传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组织全省1987所中小学校进行不间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学校安保人员配备、防护装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安全、预防溺水、危化品管理、校舍和校园建筑工地施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校园欺凌、校园信息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和落实等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专人负责紧盯落实。三是加大检查考核。将学生安全事故列入2021年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平安校园建设的考评指标,督促市县党委政府依法保障学校安全办学和学生生命安全,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行业部门责任。指导学校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春秋两季开学安全检查,会同行业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落实情况考评工作。今年4月份,我厅牵头组织16个省直部门赴全省19个市县检查防溺水落实情况,压实市县防溺水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部署要求,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家校共建,加大对广大师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和加强家校共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注,希望能够与您建立起持续良好的沟通渠道,凝心聚力,携手同行,共同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向上向好发展。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 陈友

联系电话:0898-6537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