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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42150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俊品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海南东部殡仪馆(万宁市殡仪馆)的建议”(第64215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万宁市殡仪馆规划建设工作,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等文件,均将万宁市殡仪馆建立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为推进项目建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我厅多次书面请示省政府,请求给予建设资金支持,2014年,省级财政专门拨付300万元,专项用于万宁市殡仪馆建设。近年来,省级财政已经累计安排万宁市殡葬改革资金 2585万元。根据事权与支持责任相适应原则,市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县事权,应由市县财政保障相关经费。我厅鉴于万宁市承担东部地区遗体火化功能且万宁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实际,积极争取省发改委将万宁市殡仪馆建设项目纳入《海南省公共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内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并在分配中央和省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时统筹考虑,适当给予资金支持。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