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对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2157号建议的答复(B)
尊敬的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海南各市县全面设立免税店的建议》,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目前,海南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即将出台,根据省领导工作部署,届时将在全省各市县布局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各市县可组织经营主体按规定流程申请设立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以促进当地旅游,提高岛民幸福感。
二、关于设立离岛免税店。根据《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及第七条规定,海南离岛免税店的布局和建设由国家统筹安排,具体选址由海南省政府提出意见,送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商务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离岛免税店的设立由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提出申请,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商务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请国务院批准。因此,增设离岛免税店不属于我省事权,需向中央争取支持。2020年12月底,经国务院同意,我省新增6家离岛免税店,目前全省共有10家免税店,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短期内再向中央申请增设免税店,难度较大。
联系人:吴梁,电话:65326211。
海南省商务厅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