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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课后托管服务的建议
领衔代表: 符良玲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21-07-08 1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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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建议字〔2021〕41号

复文分类:B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216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符良玲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课后托管服务”的建议(第64216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开展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国推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海南省委省政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重难题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在两个设区地级市海口、三亚率先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已要求全省各市县广泛开展课后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计418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参与学生21.33万人,参与教师1.2万人,其中全省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比例为44.98%,学生参与率为32.15%;两个设区地级市海口、三亚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比例为55.47%,学生参与率为39%。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坚持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

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制定了《海南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保障措施,规定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明确了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负统筹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五育并举,丰富内容形式。

我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既有基础托管服务,即依托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科普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也有特色托管服务,即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由学校或公益性校外机构在托管时间开展艺体、科技、拓展训练等特色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可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鼓励学校也可结合综合实践课程安排,将校内课后服务拓展到校外。如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甚至企业、车间、街道社区等,让学生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体验各种工作和职业。

(三)坚持公益惠民,完善保障机制。

我省明确校内课后服务的公益属性,以学校为主渠道,要求各市县建立完善中小学省校内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服务,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采取政府补贴、家长分担等方式筹措经费。设立服务性收费的,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乱收费。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劳务费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目前我省海口、三亚、屯昌等多个市县均为课后服务设立了财政专项补助。海口市将课后服务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强力推进。三亚市还将课后服务拓展到暑期免费托管,并为参加的孩子购买保险,有效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儿童群体暑期无人看护的社会问题。

(四)坚持规范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服务条件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委托公益性校外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进行公示。二是抓好安全监护责任,确保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食品卫生、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加强效果监督评价。要求教育局及相关部并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与教育实施等主要方面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规范。并督促有关学校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

(五)加强校车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我厅牵头起草并出台了《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针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管理、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管理、校车行驶线路审批管理、校车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校车日常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实效。我厅还将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春秋两季开学检查重要内容,开学初对各市县、各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情况、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地、各校将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减轻父母的接送负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在中小学生课后托管和课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也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但是还存在覆盖面不够广,学校开展率、师生参与率还不够高,课后服务内容仍比较单一等问题。尤其是城区学校受限于场地和条件,尚未能有效解决午休午托问题。另一方面,虽然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管服务,并且已经出台了相关收费标准,但许多幼儿园受办学条件所限,目前仍未开展午休和下午放学后的托管服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也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厅将按照国家关于“双减”和“五项管理”的要求,把全面推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围绕“扩面”和“提质”两个主题,全面梳理我省各市县开展课后服务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做好校内托管、课后服务和校车管理工作。一是研究完善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安全保障、人员保障、内容保障,不断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加强指导和监督评价,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二是继续推进幼儿园开展托管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午托和下午放学后的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双职工父母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强校车管理。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校车运行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车辆安全上路。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 林之烨

联系电话:0898-6523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