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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编办函〔2021〕333号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42215号
建议有关意见的函
孙廷廷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严重缺编问题的建议”(第642215号),由我办会同省教育厅办理。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尽快核定中职学校人员编制数的建议。十八大以来,为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党中央要求严控机构编制,对各地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以2012年底机构编制统计数作为编制控制基数,要求只减不增。我省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自2015年起实行控编减编,明确“按照各类编制标准需要增编的事项暂缓办理”。因此,受限于编制总量控制,未能执行原有编制标准,为中职学校核增编制数。
二、关于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数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建
议。近年来,随着教育、医疗事业的发展,我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公立医院、公办幼儿园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模持续扩大,用编需求与编制不足的矛盾突出,这也是全国其他各省市普遍遇到的问题。为了破解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供求矛盾的难题,我办积极研究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创新,研究起草高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中职学校的特点,结合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创新中职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人:省委编办事业编制处 杨擎
联系电话:65358990 1351884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