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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提升公安民警、辅警待遇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宗才 代 表 团: 临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公安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21-03-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公安厅
2021-07-09 18: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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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B)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64221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宗才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公安民警、辅警待遇的建议”(第642218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省公安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安机关编制,解决警力不足问题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单列管理,总量是由中央编办下达的,地方没有增加的权限。我们先后多次在中编办、公安部等上级部门来琼调研时申请增加政法专项编制事宜,但目前尚未得到回复。为此,近年来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省公安厅采取了内部挖掘和改革创新的做法来缓解警力不足问题。一是在琼海市公安局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此次琼海市公安局试行的改革主要侧重于警务运行模式的创新,通过机构职能、警力的整合、优化,探索形成管理扁平化、实战模块化、业务规范化的警务运行模式。目前,改革试行工作正在按程序报批。二是推动警力下沉。结合中央边防体制改革、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部署,我省借改革之机,推动警力下沉。按照优化精简机关、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在边防体制改革时,将14个原公安边防支队机关整合成8个海岸警察支队机关,机构整合后精简的编制用于增加基层公安海岸派出所人员力量,共增加政法专项编制288名向基层一线倾斜,基层一线警力配比占海岸警察总队的82%,大力增强了一线执法力量。在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时,整合部分职能交叉的警队和业务量少的派出所,加强执法勤务单位建设,坚持警力下沉,坚持编制倾斜一线,增强一线战斗力。三是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施细则》,明确了警辅人员职责和管理,通过警务辅助人员腾出机关警力用于保障一线执勤执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紧张问题。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以“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及我省建设自由贸易港为契机,积极向公安部及编制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建议保留退休警察的警衔津贴事宜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答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2014年10月1日启动改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65号)执行,不再与在职人员工资挂钩。同时,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1号)的规定,离退休人民警察从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警衔津贴。目前,主要通过提高视同缴费基数增加养老金。据此,保留退休人员警衔津贴待遇与目前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但从另一方面,省公安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不定期举行各类活动丰富老干部退休生活。2020年,共走访慰问55名患有重病、高龄、失能老干部和逝世老干部家属,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61.82万元。同时,严格落实生病住院、发生重大变故等“四必访”制度,走访慰问老干部100余人次,接送老干部就医、参会等活动70余人次,协助办理16名逝世老干部善后事宜。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持续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力度。同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提高我省公安民警待遇。

三、提高辅警工作待遇事宜

省公安厅历来重视辅警管理,将逐步提高辅警薪酬待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厅主要领导多次指示要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逐步提高包括全省辅警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在深入调研全省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和实地考察学习深圳等地公安机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组织起草了《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20年6月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薪酬管理”是《实施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辅警工资主要构成。二是辅警工资总额按不低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70%(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确定。三是在将辅警划分为七个层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七级辅警不设置层级工资,六级辅警层级工资为300元,每晋升一个层级,增加300元。相比现有薪酬待遇,平均增幅近50%。初步建立起了辅警薪酬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建立长效激励。此外,《实施细则》还从层级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切实提高辅警经济、政治待遇,全面加强规范管理工作,逐步推动我省辅警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督促指导市县公安局加快与当地政府的请示汇报,尽快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将辅警管理立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争取年底前完成省辅警的立法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邹阳,联系电话:6883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