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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设立海南黄金储备结算局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春国 代 表 团: 儋州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自贸办)    2021-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2021-08-16 1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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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国代表:

您的“关于设立海南黄金储备结算局的建议”收悉。现就我中心支行意见答复如下:

经调查,建议中提到的难以对接瑞士银行、德意志银行、美国花旗银行MT760备用信用证的结算,对国外银行美元额度转换清算与结算支付项目建设难以实施等现象在海南辖内均不存在。

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不作为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