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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构建我省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格局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春香 代 表 团: 定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民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    2021-03-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民政厅
2021-06-27 14: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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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2244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春香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构建我省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格局的建议”(第642244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序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机构站点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省以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大力推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站点基本形成。一是加强城乡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先后投入资金1.2亿多元,规划建设和维修改造省、市县中心托(养)老院4家;每年投入2000万元,对乡镇敬老院、农 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全省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有16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32家、民办养老机构30家;现有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5家,其中投入使用123家,空置52家,在建(改造)40家。同时,支持海口市、三亚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并依托乡镇敬老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将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拓展。目前,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乡社区有684个,其中城市社区352个,农村社区332个;建成“长者饭堂”助餐服务点51个,其中城市社区29个、乡镇社区22个;海口市4个区21个街道所辖社区全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了全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我省覆盖城市、乡镇、行政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将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我省将继续投入3312万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站点功能,推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推动医养服务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我省投入资金1256.12万元,用于支持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项目,提升医养结合能力,截止2020年底,全省131家敬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签约率达到93%;全省共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7065张,占床位总数的46.09%。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资金的总额范围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完成体检项目后,可适当增加DR、推拿、针炙等免费服务内容,提高老年人参与项目的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老年人签约服务满意率逐年提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对老年人常见的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进行规范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建立病历档案,定期追踪随访,实现治疗、追踪、随访、康复的一条龙服务。2021年,我省将还安排资金1226.12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医养结合事业发展;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标准由190元提高至240元,增加的50元主要用于新增的免费内容;将“做实做优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列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对该群体居民健康管理人数力争达到58.51万人,较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提高15%以上。

二、关于科学整合资源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我厅积极聚焦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一方面针对部分收住率不高,资源闲置严重的养老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并转,一方面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模式,引入专业团队改造经营公办养老机构,推动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质升级;再一方面,联合卫健部门积极向养老机构引进医疗服务资源,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受到广泛好评。一是优化整合公办养老机构资源。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公办养老机构布局,提升服务保障水平,2020年,我厅印发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市县结合本地敬老院分布及其功能作用的现状,统筹推进资源整合与优化布局,共关停并转57家年久失修、土地权属不清晰、空置率高、位置偏远、规模偏小、消防安全不达标、区域有效养老需求不足的敬老院。同时,按照“1+N”联合体的模式,推进各县级市、县及条件成熟的区重点打造 1 所中心养老院,将其余整合后的敬老院作为中心养老院的分院或工作站点,由中心养老院进行统一管理,形成权责明晰的管理服务网络,将在全省形成2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推动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为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我省积极推进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乡镇层面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2019年,我厅印发《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到2022 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全省已建有街道层面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13个,乡镇层面综合功能养老机构87个。2021年,我厅将大力推动城乡综合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在街道层面达到22个,实现全省街道100%覆盖;在乡镇层面达到98个以上,覆盖全省乡镇的50%以上。三是发掘扩充医养结合资源。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编制富余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医疗保健服务,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目前,全省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达到141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14家,民办养老机构30家,医养结合率87%。

三、关于合理调配综合服务人员结构设置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满足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发展,以及广大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坚持每年合理下达培训任务,组织养老服务相关人才在岗轮训,提出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50名养老院院长、45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规划目标。2020年,将养老服务专业培训事项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安排资金316万元,培训了养老护理员3820名。2021年,我厅将投入资金541万元,继续培训养老护理员4180名。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选拔赛,2019年,选拔4名参赛选手参加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2021年,将再次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选拔赛,为参加全国比赛选拔选手,全面提升我省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合理配置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我省人口分布和服务对象的数量情况,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员配置比例,将“供养服务机构应根据供养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一定比例配备服务人员,原则上服务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服务人员与失能、半失能供养对象的比例分别不低于1∶3和1∶6”纳入对市县政府综合考评的内容。2021年,我厅还将培训45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用于补充养老服务行业社工人才的不足,提高老年社会工作者综合素质,为养老机构设置社工岗位和购买社工服务提供人才支撑,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县实施乡镇卫生院一类财政保障、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县属乡用、乡属村用政策实现全覆盖。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