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巧练代表:
您在省人大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第642268号建议“关于优先解决我市医疗人才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收悉。针对建议中所提出的内容,我市高度重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同办理。经研究,结合各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将大力发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并出台了《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府办〔2020〕148号)。同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该指导意见对医疗人才给予了优惠和政策倾斜。目前我市已将10个项目
纳入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其中,2021年主要推进临春生态社区起步区项目、海棠区创业人才等项目的建设,我市将预留部分房源用于解决医疗人才住房困难的问题。近期,我市正在制定《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待征求市里各单位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出台,预计下半年开展房源申报工作,届时如符合申报条件可依政策申报。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医疗人才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人民政府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