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对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
642277号建议的答复(B)
尊敬的李武军代表:
您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允许海南本地居民以自用为主自由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建议》,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9 年,为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在海南试点实施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旨在通过政策吸引游客,推动海南旅游产业及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这项政策在设计之初,就主要是面向岛外游客的,2011年正式实施后,经过我省积极沟通和争取,逐步让岛内居民享受到同等政策,但中央部委一直以来都强调“离岛”都是享受政策的必要前提条件。
2020 年,在自贸港建设的背景下,为了增加岛内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我省在创新离岛免税邮寄送达、返岛提取等购物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争取中央支持,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该政策即可满足海南本地居民自用为主、自由购买免税商品的需求,丰富我省免税产业业态。目前,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即将出台,届时全省各市县都可按规定流程申请设立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以促进当地旅游,提高岛民幸福感。
联系人:吴梁,电话:65326211。
海南省商务厅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