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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各类归集数据平台端口互通衔接的建议
领衔代表: 司迺超 代 表 团: 澄迈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05-26 10: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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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42293号办理情况答复的函(B)

司迺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各类归集数据平台端口互通衔接的建议”(第642293号)由我局主办,现答复您如下:

一、信用数据归集情况

一是逐步开展信用数据归集工作。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由我局负责牵头信用数据的归集工作。2020年11月,我局会同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照《海南省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9年版)》等相关规范和要求,依托我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中台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全省50多家单位发文要求归集信用体系相关数据资源,加快推进全省信用相关数据的归集工作。截至2021年5月17日,已完成28家单位145项信用相关信息数据的归集,累计归集8307万余条,行政许可数据25万余条,行政处罚类数据11万余条,红黑名单数据11条,政府表彰数据472条,失信限高数据15万余条。

二是打通各单位信用信息系统。目前,省交通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等12家单位以系统对接的方式进行信用数据共享,如省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省交通厅双公示系统等信用相关信息系统定期通过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相关数据推送至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需二次录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海南省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9年版)》等规范和要求,打通各部门信用相关信息系统,持续推进各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工作。二是推动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我局会同省发改委,针对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集相关行政处罚数据标准不一致情况,计划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进行统一采集后,再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各部门重复录入。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周于杨;联系电话:15108968970)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