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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领衔代表: 吉兆民 代 表 团: 澄迈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2021-02-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1-07-05 18: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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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21〕144号 分类:B

对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642297号提案的答复

吉兆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思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穿到转方式、调结构、春播、冬种现代农业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产地农兽药残留控制、产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和投入品监管执法,推行产地合格证准出制度,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和健康养殖,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正如您所言,安全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乎海南农业的安全,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安全底线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们有序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药源头监管

(一)全国范围内率先禁止高毒农药的销售、使用。2010年7月《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提出全面禁限68种高毒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的销售和使用;2021年3月30日我省又将国家限制使用的三唑磷、毒死蜱、氰戊菊酯、氟苯虫酰胺、丁酰肼(比久)5种限用农药(含混配剂)列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销售和使用农药目录,我省禁用农药品种增加至73种。(2017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33种高毒农药,限制使用5种农药)

(二)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农药备案管理制度。2013年我省开始实施农药备案管理制度,杜绝大量不合规产品进入海南。目前其他省份尚未实施。

(三)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大农药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和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无农药标准证、无农药登记证的“三无”产品行为,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为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厅积极制定《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已报送至省政府,目标到2025年我省化学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分别减少15%。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2021年安排资金6071.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71.74万元,省级资金4100万元,用于全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创建化肥减量示范区和水肥一体化示范等工作,有效促进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三)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2021年至今,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芒果、槟榔、水稻等统防统治,面积120万亩次,减少农药使用量30%。全省推广水稻秸秆还田面积达125万亩;应用有机肥(商品有机肥、农民自制农家肥)施用量为103万吨,施用面积为78万亩次;应用推广水肥一体技术面积达117.6万亩,提高化肥利用率。

三、有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我厅印发了《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20〕21号)要求各市县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并做好宣传及培训工作。2021年我厅安排500万元,用于各市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培训、建立示范点和回收处理费用补贴等工作,要求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65%以上。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推广应用海南重要农产品监管平台。目前注册用户达到4000多家。通过该平台可实现对重要农产品信息监管,检测知道结果、执法留有记录、追溯查询精确。

二是严把农产品出岛上市流通关口。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对上市的农产品,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所有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做出承诺,同时加强对合格证真实性的查验,对所有出岛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测,发现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处置。出岛农产品在码头、机场办理过海、航运手续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单,实行“双证”出岛,由码头、机场检测站负责核查放行。2020年11月1日-2021年5月31日,共检查出岛268486车次,遣返未持证及抽样复检不合格车辆86车次,其中未持证69车,抽样复检不合格17车。全省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482086张。

三是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完成了我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63.3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并加强指导有关市县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粮食超标区域周边存在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今后将持续推进污染源排查整治,切实保障耕地和农产品安全。

五、持续资金保障

省财政积极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度部门预算中均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其中 2021 年安排 2912.43 万元。

六、下步计划

(一)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包括实施推广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资监管。加大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化肥、禁限用农药、不合格有机肥等行为,定期抽检农产品和土壤农药残留量,通过检测结果倒逼生产者规范和科学使用农资意识。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考核;制定各市县化肥农药减量目标,将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工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列入市县、乡镇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指标。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王槐蓬;

联系电话:0898—6533934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