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快构建和完善村级联防队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桂源 代 表 团: 文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公安厅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公安厅
2019-07-12
详细查看
关闭
黄桂源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构建和完善村级联防队的建议”的建议(第622014 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村级联防队伍属于群防群治组织,群防群治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群众自治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维护社会与自身安全,预防犯罪,确保一方平安的社会控制活动。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指导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一、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况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指导促进群防群治工作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将群防群治工作纳入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社区民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检查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安全保卫责任制以及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充分发挥各级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作用,利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群众工作等形式宣传群防群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自防意识。四是强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实战应用,及时向群防群治组织和巡防人员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五是利用治保会、举办培训班以及伴随巡逻等形式,加强对单位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保安人员以及群众性防范力量的业务培训,提高治安防控技能。六是抓好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各行各业物色治安信息员,指导他们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管理、违法犯罪、社区人员的信息以及对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情况反映,特别要收集掌握行业场所治安情况,为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提供信息。二、当前群防群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领导重视不到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群防群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地方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基层领导认为严打才有震慑力,群防群治只是辅助手段,因此对群防群治工作抓得不力。特别是农村一些地方基层组织弱化,致使群防群治工作不落实。(二)群众参与不到位。不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热情不高、意识不强,不敢主动与身边的违法犯罪作斗争,不愿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线索,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社会治安与己无关。(三)经费保障不到位。经费投入与保障不足问题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没有相应的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工具,难以保障工作正常运转,造成群防群治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人心不稳。一些地方由于经费短缺,群防群治人员的医疗保险等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三、下一步工作(一)强化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齐抓共管,稳固群防群治根基。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群防群治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主责,各级综治部门要履行牵头和组织的主体责任。二是要齐抓共管。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形成“政府牵头、公安监管、单位自律、人人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三是要落实经费保障。要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应积极推行治安防范社会化、市场化。(二)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防范力量。要加强基层综治办、治保会建设,确保治保会组织健全、力量到位、运转顺畅、工作落实,使之成为辖区治安防范的主导力量。加强对政府雇请、公安使用的保安队伍管理,要整合各类巡防力量,建立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防控机制。(三)强化“三防”并举,提升群防群治效能。一是强化“人防”。在农村建立邻里守望、互防联动、协作共防、覆盖辖区的群防机制,使之相互衔接、相互协作、相互补充、协作共防,提高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强化“物防”。特别是在城镇、农村居民住宅安装物防设施。三是强化“技防”。在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路段大力推广安装区域电子监控、自动报警、声控防盗等高科技设施,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海南省公安厅2019年7月12 日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联系人:杨昌壮联系电话:688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