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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研究编写黎锦技艺传承史记的建议
领衔代表: 苏其方 代 表 团: 保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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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旅文函〔2019〕819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2207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类别:B) 苏其方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研究编写黎锦技艺传承史记的建议”(第622071号),根据要求,由我厅办理。经研究,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相关人员、专家对黎锦技艺进行研究并撰写一部海南黎锦技艺传承史记书籍,全面系统地对海南黎锦文化进行一次大记录”的建议 我省对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的研究一直在开展,并且已出版了相关的专著。早在1979年12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州民族文化研究所,黎锦被列为重要抢救项目。1981年4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颁发38号文件,要求各市县政府加强领导工作,积极开展对黎族传统棉纺织工艺的抢救开发。文件印发后,1981年到1986年初,由州民族文化研究所牵头,共举办了8期民族织锦工艺织绣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百人之多。1982年至1985年,海南提出“抢救、挖掘、研究、开发”的工作方针。1987年,海南民族织锦工艺研究所成立,专门从事黎锦的收集与开发工作。 1988年随着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黎锦以及相关工艺技术的保护与研究工作,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原海南民族织锦工艺研究所升格为海南省民族织锦工艺研究所(现并入海南省民族研究所),增加了科研人员,健全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黎锦技艺的保护和引导。 进入21世纪,黎锦技艺的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2003年,文化部将黎锦技艺列入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十大保护试点项目之一。2005年1月,树皮布、黎族扎染工艺、龙被成为海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项目。2005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将黎锦技艺列入海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6年,国务院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2006年至2009年,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完成了全省黎锦技艺普查,相关市县都编印了《黎锦技艺普查资料汇编》。200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黎锦技艺列入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黎锦技艺的保护又翻开新的一页。 自2003年以来,海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履行各项保护措施,加强了对黎锦技艺的保护:建立技艺传承与保护实践的各类活动平台;创立针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扶助计划;建立技艺所需原料的生产基地;设立民间研究机构和多个陈列馆;建立黎锦技艺专有的文化数据数字化管理系统;制定各类规范文件,为黎锦技艺保护提供制度性保障。 经过近40年的研究、挖掘、传承和保护性开发利用,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的传承保护已成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范例。2018年7月,一部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编写的《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实践》出版发行,该书从宣传教育与传承、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遗、学术交流研究、名录体系建设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生产性保护等方面详细记录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系统地记录了海南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发展的历史,堪称是对“海南黎锦文化进行的一次大记录”。2019年6月,由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编写的《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图典》出版,详细介绍了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黎族织锦代表性传承人的情况。同时,由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编写的《海南省志·文化志》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等章节对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作了重点介绍。 二、关于“加大对黎锦技艺传承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黎锦技艺传承所(坊),为黎锦技艺传承搭建更多学习平台”的建议 建立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习馆(所)和黎锦传承村是我省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遗时做出的庄严承诺。2009年申遗成功后,我省各级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不但大力支持,而且齐抓共管。中央、省财政先后投入173万元在东方市、五指山市、白沙县、乐东县、保亭县等市县分别建立了5个面积为300平方米的传习馆。同时,根据《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村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启动非遗传承村的命名工作,先后在五指山市、东方市、琼中县、保亭县、乐东县、白沙县等市县命名黎锦技艺传承村11个,并在每个村建立了黎锦技艺传习所。这些传习馆(所)集宣传、展示、传习、培训于一体,开设传统纺纱、染色、织布、刺绣等课程,由代表性传承人协助管理。 2019年6月8日至16日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日。我省举办了“十年深耕织造辉煌”——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十年成果汇报展、南溟奇殿——黎锦技艺传习所启动仪式等活动。南溟奇殿黎锦技艺传习所本着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保护和利用发展的原则,集黎锦技艺传承、交流、宣传、展演及在生活中的运用于一体,通过建立起从产品研发、市场培育到客户营销的市场机制,让黎锦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发挥文化价值的同时创造经济价值,让黎锦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让非遗活起来,惠及民生。通过进校园、进景区等方式让黎锦走出去,使更多的人了解黎锦,使用黎锦产品,提高黎锦的受众。 三、关于“探索建立黎锦技艺传承人激励机制,鼓励更多有条件的群众学习黎锦技艺,让黎锦技艺薪火相承,开枝散叶”的建议 认定、培养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人是黎锦技艺申遗时我省重点承诺的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制定了《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琼文发〔2009〕2号)《海南省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人保护培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培养办法》)(琼文化〔2012〕138号)等法规文件,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保护、资助、管理工作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并于2014年启动了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考核工作。《培养办法》第八条规定了黎锦技艺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传承人保护培养职责,采取措施做好传承人保护培养工作:全面收集本市县传承人和传承活动的相关资料并登记建档;组织传承人开设传统纺纱、染色、织布、刺绣等培训课程,为传承人收徒授艺、辅导培训等提供支持和帮助;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习场所和纺染原材料;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技艺,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传承人档案,建立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专题档案。这些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的出台,提高了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激发了传承人的积极性,推动了传习活动的蓬勃发展和新的传人的不断涌现与成长。 目前,我省有黎锦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3人,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223人。为激励和支持传承人的传习活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有中央财政的传习活动补助,补助经费自2016年增至每年2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从2017年增至7000元;有的市县也给予市县级传承人一定的补助,如五指山市、白沙县、琼中县等市县也有1500-4000元不等的传承活动补助经费,三亚市从2011年开始对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琼中县是按每月300元由财政打入个人账户。各级政府在经费上的大力支持与扶持,保障了其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了传承人传徒授艺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省已培养传承人1万多名。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非遗事业的支持!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高明新,联系电话:6534538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