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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民族市县地区农业科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昱正 代 表 团: 保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委组织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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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19〕163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2207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昱正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民族市县地区农业科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62207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会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农业系列专业职称制度改革 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知识水平偏低等三大问题的存在,与我们原先执行的职称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正是由于职称制度的资格条件、评聘方式存在落后于现状的情况,逐渐造成了基层专技干部的老龄化、人才断层。职称制度改革的目标为:一是职称专业类别需要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职称评审资格需要从重学历、重资历、重论文向突出职业道德、业绩水平、实际贡献转变,三是职称评审方式方法需要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四是需要职称评审向评审与聘用对接转变,五是职称评审需要从体制内向体制外转变。 目前我厅已牵头完成了《海南省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过渡期评聘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配套制度。 职称制度改革力求做到在保持现有的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等职称专业类别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态循环农业、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方面优化完善农业系列职称专业类别设置,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才类型、不同层级单位的差异和特点,重点突出差别化评价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鼓励市县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独立组织评审;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分布情况,对省、市县、乡镇的岗位结构进行调整,实行分级控制,在农业事业单位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已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解决岗位聘用问题;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体制、人事关系等制约,让体制外的农业企业、农业协会、农业经营个体户、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头人、农业专业技术能手等都有申报职称评审的同等权利。 二、探索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制度 协调省委人才局、省委编办、省人力资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做法,在海南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一是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农业事业,有志于长期服务“三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二是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入学前与学校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三农”工作10年以上。三是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四是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县农口事业单位工作,各市县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定向培养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各类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固然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育也是基层农业人才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是带动农民致富的基础。 一是认真部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厅联合省财政厅,2017-2019年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5100余万元,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89万余人,有力提升了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能力。 二是积极实施“万名中专生培养计划”。目前省农广校在读农民中专生人数3266名,2017-2019年我厅共配套省级项目资金近750万元,班级全部设在村委会,课程安排在田间地头、生产一线,有力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扎实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自2013年起,我厅根据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安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殖大户)、在岗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农村基层人员等农村实用人才,共2260人次,分别赴全国各部、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实地考察、培训学习,促进我省农村实用人才观念转变、思路拓展和能力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和完善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水平;认真做好农村万名中专生培养招生、教学和管理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式,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法,培优学员;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宣讲团巡回宣讲等。尤其在原先工作基础之上,参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对学员学费标准、交通补助资金及领导小组名单等内容进行修改,与时俱进,提高办学水平,增强实用性,加强各类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着重向民族地区倾斜政策,争取让农村涌现培养更多的“田秀才”、“土专家”。 四、结合民族工作部署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琼发﹝2015﹞4号,以下简称《意见》)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明确提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各类人才支持项目,加强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壮大人才队伍,优先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加大对民族地区知识分子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逐步建设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工作的激励机制,鼓励民族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招聘高端人才高职高薪优惠政策和考核措施,吸引高素质人才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功立业。 我厅将全力配合省民宗委,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部署,充分利用省民宗委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热带特色产业、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通过项目平台吸引外来人才、培养本地人才、留住实用人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30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王曼珍; 联系电话:0898-6536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