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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民营剧团扶持力度 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振 代 表 团: 临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省财政厅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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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旅文函〔2019〕823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2212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类别:B) 黄振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民营剧团扶持力度,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建议”(第622126号),根据要求,由我厅办理。经研究,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民营剧团是各个剧种走向海南城镇村庄的重要文化娱乐形式,为群众带来欢乐,是海南老百姓的重要精神食粮。目前,我省代表性民营剧团主要有:海南省琼剧院三团、海口市陈育明琼剧艺术团、海口美德文琼剧团、三亚远鸣艺术团、文昌琼剧团、唐宝山山歌剧团、五指山之声竹木器乐乐团、海南为民琼剧团、东方市艺术团、临城青年临剧团等,以琼剧团为主。随着社会文化娱乐形式的繁荣发展,民营剧团市场空间逐渐萎缩,人才匮乏,亟需政府加大保护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民营剧团进行扶持,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在政府举办或采购的送戏下乡项目和各类重大节庆文化活动中,选择民营剧团承担演出任务,并对优秀剧节目和演职员予以表彰和奖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民营剧团,将其纳入重点院团予以重点扶持。 二是建立县乡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与民营剧团联系制度,鼓励文化馆(站、中心)免费或低价为民营剧团提供排练和演出场地,或邀请民营剧团与文化馆(站、中心)一起举办文化活动。 三是推荐有特色、高水准的民营剧团参加对外演出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民营剧团给予资金补助。鼓励民营剧团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四是组织国有文艺院团和艺术院校为民营剧团开展业务辅导,并鼓励其参加民营剧团演出活动,组织民营剧团演职员到国有文艺院团和艺术院校学习培训,大幅度提高民营剧团的演艺水平和创作能力。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民营剧团就业,为其吸收人才搭建绿色通道。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艺术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何文晶,联系电话:6523652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