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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帮助我市修复小海生态环境的建议
领衔代表: 吴明阳等2名代表 代 表 团: 万宁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2019-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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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自然资函〔2019〕1717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对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22077号的答复吴明阳、夏可峰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帮助我市修复小海生态环境的建议”(第62207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8.4.13)指出“海南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表率。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万宁小海是我省传统水产养殖区,常年受到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和部分小型工业废水、养殖污染和船舶流动源污染以及底泥内源污染等影响,导致水质污染、底泥淤积、生境被侵占、水文情势改变,生态功能退化,已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急需整改事项,急需进行生态修复。万宁市正在陆续推进小海区域整治工作。一是已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了养殖区和禁养区,印发了《万宁市开展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无序养殖整治实施方案》和《万宁市 2019 年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实施方案》,加强水产养殖整治。二是开展了前期研究准备工作,3月份编制完成《万宁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小海)”实施方案》,参加我厅组织的竞争性评审,争取中央“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专项资金,但未能入围;三是组织环小海周边水产养殖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由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编制了《2018 年海水养殖集中区水质和陆源污染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将万宁小海等重点海水养殖集中区纳入专项监测范围,开展定期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海水养殖集中区域水质变化情况。我省高度重视小海生态环境问题,多方筹措资金支持万宁市推进小海生态修复工作。一是我厅正在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办法》编制省财政资金分配方案,今年计划安排部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万宁市修复小海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修复及排污口整治;二是万宁市可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 号),科学合理确定本地水产养殖退出补偿标准,并统筹安排水产养殖退出补偿资金;三是万宁市可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一般转移支付省级统筹资金项目的支持,开展养殖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四是建议结合当地生态修复需求情况,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及前期研究准备工作,积极参加中央“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争取今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五是根据万宁市存量资金情况,建议及时盘活收回沉淀资金,筹措自有财力,用于支持环保项目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对于符合债券使用方向的项目,万宁市可根据项目进展及资金缺口情况申报地债额度支持;七是建议万宁市考虑将生态修复与当地建设发展想结合,由海域、海岸带、土地使用单位出资进行生态修复,再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环保督察和海洋督察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衷心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2019年7月12日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周淑红 6538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