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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海南农垦土地“一地两证”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业侨 代 表 团: 白沙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省林业局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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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琼自然资函〔2019〕1634号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对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22119号的答复 王业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海南农垦土地‘一地两证’问题的建议” (第622119 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农垦土地确权,妥善维护农垦土地权益 我厅历来重视农垦土地确权工作。2002 年,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04年底,已为农垦系统土地确权发证893.62万亩,占85.82%,未确权发证土地147.61万亩。201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用 3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工作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市县政府、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农垦系统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至2018年底基本完成。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全省共完成农垦土地权籍调查 147.61万亩,完成农垦土地确权登记 141.25万亩(其中,完成无争议土地确权登记88.63万亩,争议土地53.62万亩),登记发证率达95.7%,农垦系统仅剩下 6.36万亩争议地未调处。 二、积极部署,摸清“一地两证”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 “一地两证”问题。6月5日,我厅自然资源确权局与厅信息中心、农垦集团土地运营部组织开会研究,提出完成工作时间和路径方法,由农垦集团公司土地运营部会同我厅信息中心一起,将农垦系统农场土地确权成果和已发林权证成果进行叠加,核查农场与林业经营单位或农村集体的土地证与林权证交叉重叠界线、面积,认真梳理“一地两证”土地的使用现状和发证情况。下一步将研究相应的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处理垦区土地确权遗留问题,维护农垦土地合法权益。 三、将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做好林地、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您提出的全面梳理原林地、土地登记相关的法律及政策文件,对适用过程中相冲突的法律及政策条款进行修改完善的建议。目前,林地、土地、海域等确权登记工作职责已统一划入我厅,我省将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中房地一体、林地一体登记的原则,即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必须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一起登记,林木与土地权利要一致,如果土地没有取得相应的物权,林木不得单独登记。另外,《土地管理法》正在修订,预计今年底出台,修订过程中已吸收了以上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今后林权登记将进一步规范。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年7月6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吴斯家6538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