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将海南什运“三线”工厂遗址 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王光业 | 代 表 团: | 琼中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分办单位 | 交办日期 |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2019-03-11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2019-07-12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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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旅文函〔2019〕801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2214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王光业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海南什运“三线”工厂遗址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第622147号),根据要求,由我厅办理。经研究,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分别于1994年、2009年、2015年核定公布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有24处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效的保护了一批文物。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也于2018年1月启动,并于 2019年4月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意见进行完善。 我厅将积极推动琼中文物行政部门对“三线”工厂遗址的相关资料搜集整理,并实地考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的相关规定,我厅将适时开展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工作。届时将推动海南什运“三线”工厂遗址按程序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包括由海南什运“三线”工厂遗址所在的琼中县文物行政部门积极推荐和申报,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核、评估和现场勘察,并征求相关厅局和各市县政府的意见,以及公示等程序后,若符合申报、推荐条件,将提请省政府核定公布。 附件: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 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6533275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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