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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飘 代 表 团: 陵水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科学院    2020-02-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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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20〕94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3200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飘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的建议”(第63200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认真研究和深入调查分析,我厅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海南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举措,也是海南全省实施“禁塑令”的现实要求。目前,我国全生物降解地膜仍处于试验示范阶段,需要进一步验证其大规模应用的可行性,评价其环境安全性。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支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及农膜回收等工作。支持省生态总站在三亚、文昌、琼海、东方等地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对比评价试验,探索各类型全生物降解地膜在我省的降解规律。支持省农业科学院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筛选和示范试验,筛选出一批可应用于海南热带地区不同作物的降解地膜产品,累计示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近万亩。从2019年起,省级财政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设立了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不宜再单独设立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专项资金,陵水县在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方面如需省级财政支持,可积极争取在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并予以支持。 目前,我省全生物降解地膜正处于试验阶段,其使用成本较高,尚未全面推广使用。下一步,我厅将按照2020年3月3日沈晓明省长主持召开的“禁塑”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在适宜区域和作物上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逐年扩大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田试验示范区域,不断引导农民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减少农田污染。 感谢您对我省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1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赵杰; 联系电话:0898-6535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