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推进龙华法院审判综合楼完工投入使用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李会文 | 代 表 团: | 海口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分办单位 | 交办日期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2-19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7-03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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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01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李会文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龙华法院审判综合楼完工投入使用的建议”(第632011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分办。经我委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2011年,我委以琼发改审批〔2011〕2338号文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总建筑面积18975平方米,核定概算总投资4918万元,主要建设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12年6月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出现超概算情况,从2015年2月停工至今。经初步了解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440万元,比原批复概算4918万元增加7522万元,超出原批复核定概算1.5倍。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6811万元,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362万元,地方债500万元。据龙华法院反馈,该项目获得龙华区财政拨款3200万元。此外,龙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同意拨付本项目后续建设费用1638万元的决议,并同意龙华法院处置土地所得11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以上各项合计可用资金为8800万元。根据省领导有关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形成的资金缺口应由有关单位在自有资金内解决。该项目调整概算资金为12440万元,较可落实资金8800万元超3640万元,故还有3640万元缺口资金需龙华区人民法院在自有资金内解决。下一步,我委将向省政府上报包括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在内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及相关处理建议,由项目单位通过自有资金解决超概算形成的资金缺口。根据省政府最终决策,按规定履行概算调整手续。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3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焕新联系电话:0898-6534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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