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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我省婚姻纠纷调解 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建议
领衔代表: 屯昌代表团 代 表 团: 屯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民政厅  省妇女联合会    2020-03-0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民政厅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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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民建议复〔2020〕16号B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设、批评和意见第63207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屯昌代表团:你们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省婚姻纠纷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建议”(第632078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妇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婚姻立法,完善相关制度的情况近年来,从国家到省级层面,均高度重视婚姻登记的立法工作,不断修订、完善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在国家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先后3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做了系列解释;国务院对《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民政部对《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结婚、离婚,补领、补办婚姻登记等程序做了进一步明确,在此基础上,2019年先后三次在全国范围内向各省(市、 自治区、直辖市)征求《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关于结婚、离婚等方面内容的意见建议。二是在省级层面,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把《海南省实施二、关于完善婚姻调解的部门联动机制的情况一是开通婚姻家庭服务热线。根据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6部委《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妇字〔2017〕13号)要求,2019年8月29日,我省实现了12338热线与12345平台的联线贯通,有效增强了我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力量,实现24小时动态响应妇女儿童诉求,为妇女儿童提供婚姻家庭纠纷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二是建立家事调解员队伍。各级民政部门、妇联组织加大了与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力度,构建家事纠纷化解合作长效机制,加强家事调解员队伍建设,组建了由56名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家事调解员队伍,开展家事调解业务培训,有效推动婚烟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下一步,省民政厅、省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一是制定家事纠纷调解专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尤其是在县级婚姻登记机构开设婚姻登记调解室;三是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通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禁毒宣传教育进家庭工作、提供多样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三、关于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的情况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2019年,省民政厅、省妇联、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在海南省脱贫电视夜校录制反家庭暴力普法教育课堂,扩大维权普法教育覆盖面,首播当晚收看人数达51.8万人次,社会反响热烈。此外,省妇联、省民政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反家暴主题宣传,将全国妇联制作的反家暴主题海报、三分钟反家暴视频通过海南女性网、天涯巾帼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指导全省各婚姻登记机构和有条件的基层妇联将反家暴主题海报下载、制作、张贴到村(社区)及婚姻登记机构窗口,向广大群众宣传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告诚、强制报告等重要制度及单位反家暴职责。二是开展家庭教育各类专项活动。省妇联联合教育等部门实施“父母成长计划”,在全省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家庭教育专家论坛、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和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推广家庭教育典型经验;创建了海南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承接各市县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为广大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共开展了20多场讲座,共有受益500多人次。三是推动文明家风活动。开展文明家规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活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下一步,省民政厅、省妇联将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和家庭的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美德教育,做好《海南省实施办法》立法工作及宣传工作,继续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持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巡讲活动,充分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家庭美德”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做好“五好家庭”选树及表彰工作。海南省民政厅2020年7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詹道璧联系电话:0898-6533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