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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建议
领衔代表: 李海波 代 表 团: 保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2020-02-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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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20〕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09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B)李海波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建议”(第632099号),经我厅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析,现答复如下:近年来,我省逐步推行学校岗位设置改革,教师队伍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据2019-2020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省中小学专任教师93042人,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80713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10747人、占教师总数的11.6%,中级职称36705人、占教师总数的39.4%,初级职称33261人、占教师总数的35.7%,未定职级12329人。从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梯度来看,目前我省教师队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基本合理。同时,针对个别地区和学校仍存在“已评待聘”人员较多的问题,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调整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配置,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动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的要求,2018年7月,我厅会同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79号,以下简称279号件),将各级各类的中小学、幼儿园的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整体上调了2%~5%,调整后全省中小学校共增加1800多个高级岗位,其中保亭县教育系统调整前高级岗位111个,调整后岗位核准数156个,提高了40%。整体来看,2018年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整体上调后,很大程度上化解了教师“已评待聘”压力,又激励引导学校“争先创优”,提高办学水平。二是加强教师聘用管理,促进岗位聘任“能上能下”。2018年8月,省教育厅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教师〔2018〕109号),要求各市县要积极采取各项激励措施,促进本区域范围超编、超岗学校教师向空编、空岗学校有序流动。学校出现高等级的岗位数有空余、低等级的岗位数又不够的情况时,空余的高等级的岗位可暂时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中小学校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晋升、竞聘、续聘、待聘、解聘等的依据,促进岗位聘任“能上能下”,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三是多渠道化解教师“已评待聘”压力。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已聘人员,经本人申请,报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可以不参加本单位“内部等级竞聘”,其岗位等级比照本单位在职同等条件人员聘任(不低于原聘内部等级岗位),不占岗位职数。中小学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聘用急需紧缺人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属于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此外,对中小学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超比例10%以下的按“退二进一”、超比例10%以上的按“退三进一”的办法增加新聘人员。四是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县域统筹机制,推动“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制度落实。为加强市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2019年4月,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19〕45号)明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编制总量、在编在岗教职工数量、学校工作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中小学岗位总量,实行动态管理。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具体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对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采取专业考核、交流分流、转岗退出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针对您提出的建议,7月14日,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到保亭进行了专题调研,据了解,保亭中小学校的高级教师岗位还没用完,结构比例还没用满,仍有空缺岗位可供使用。关于您建议在我省现行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的比例基础上再增加8%-10%的问题,我们认为从我省实际情况看,一是根据人社部《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70号)确定的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1:3:6的结构比例,我省目前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已达到11.6:39.4:35.7,已高于人社部规定的结构比例,处于相对合理水平;二是从社会科层组织结构上看,高级岗位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保持合理的岗位能级,实现人岗适度,更加有利于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从实施效果看,279号文件刚实施2年,基本符合我省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根据目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调整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接下来,我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研究出台《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拟将我省中小学的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整体上调2~3个百分点,使教师岗位设置更趋合理、结构更加优化,为加快自贸港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做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校教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 谷苗 联系电话:652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