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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推动农光互补平价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李学忠 代 表 团: 东方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东方市政府  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2-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东方市政府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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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东方市人民政府府办公室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3211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李学忠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农光互补平价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32116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市进行办理。您的意见建议较中肯,分析原因透切,建议措施也可行。经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截至2019 年底,建成运行光伏发电装机占全省总发电装机16%。对我省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农光互补模式已在我市实施。棚顶光伏电站棚下种植作物,如蔬菜、地瓜等日照需求不太强的作物,可以综合利用,减少投入成本,同时提升大棚质量、功能和使用年限,缩短投资回报周期。我市已成为海南火龙果的主产区之一,2019年通过了火龙果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目前正在申报农业农村部的火龙果地理标志认证。因此,把东方火龙果产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是必由之路。我市对将把此项工作尽快向前推进。同时,在我市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拟把东方火龙果产业发展规划列入我市热带高效农业的主导产业之一。加快绿色农业发展步伐,夯实棚顶光伏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火龙果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顺应海南自贸港发展趋势。我市将积极研究相应对策,以解决棚顶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问题,并制定出我市相应的火龙果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从用地地块的落实、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和开发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具体谋划。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东方市人民政府府办公室2020年7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陈超,电话:1860893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