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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本土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 胡亚玲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委人才发展局  省财政厅    2020-06-3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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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人才局函〔2020〕40号D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12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胡亚玲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本土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第63212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后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经深入研究、系统梳理,并与省财政厅等部门专门沟通,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按照《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琼发〔2018〕8号),我省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培养政策,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需要,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人才培养体系,统筹推进各类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培养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省财政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1.8亿元,比2019年增长44%,重点用于“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律师行业领军人才、会计领军(后备)及优秀人才、酒店业技能人才、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等专业人才的培养。二是健全全方位人才培养培育体系。坚持人才培养引进“双轮”驱动,推动职能厅局、市县及用人单位加快构建以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为核心,健全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如:为切实抓好我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提升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背景下我省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海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目前确定50人成为海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并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进行了专题培训。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建设培训及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告知性承诺的通知》,进一步开放建设教育培训市场,规范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有效提升职业技能人才的工作能力,2019年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150期,培训达3万多人次。省财政厅充分依托中注协、三大国家会计学院以及东奥会计在线等网络培训平台的优秀师资和教学资源,开展面授班、远程视频班、网络视频点播班等形式多样的后续教育,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方式,利用协会网站、网络学习平台、微信群、QQ群等手段拓展培训内容,推动会计注册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2020年省财政安排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费43万元,计划培训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约850人次,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约320人次,助理人员约500人次,青年优秀后备人才10人。与此同时,我省认真抓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按照要求由中央或地方承担培养经费,选派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农林牧业等领域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及东部地区所属研究机构、重点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研修,目前已选派5批次41人。三是创新培养支持机制。设立省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主要投向教育科技与职业培训领域的人才及其团队在琼直接创办或参与创办的企业,以及通过股权投资将该领域的人才及其团队在省外直接创办或参与创办的企业引入省内。实施 “南海系列”育才计划,涵盖了旅游、会计、环保、法律等行业人才,并对培养对象加大培养支持力度,如:在培养周期内,根据人才项目给予培养对象人才补贴,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培养,期满考核优秀的延长一个周期持续支持。培养对象享受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领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申请相关创业扶持资金投资、优先推荐参加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遴选等政策。二、关于“为紧缺、高端人才提供保障”一是建立海南自贸港紧缺人才需求清单。为深入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大力集聚自贸港所需紧缺人才,按照人社部关于建立科学规范、精准全面、务实管用的《海南自贸港紧缺人才需求清单》要求,围绕自贸港三大产业类型、十大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立足部门职能,突出紧缺特点,目前有关单位正在对自贸港建设迫切需要的紧缺人才类型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目录系统全面。二是出台相关的专业对口培养机制。各职能厅局建立专业对口培养机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加大对于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如《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518计划”培养实施方案》(琼财会〔2012〕839号),7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0余期,共培训8300余人次。《海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司通〔2018〕66号),确定50人成为海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并组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律师团、生态文明建设律师团队、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团等专业律师团队,目前我省已有12支能够针对不同行业及领域提供精准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三是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我省已出台《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申请小客车指标实施办法(试行)》(琼人才办通〔2019〕17号)、《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等文件,在人才住房、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为全面解决人才服务保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就高层次人才关注关心的子女入学、购车、落户、住房补贴等25个事项,建立了服务联络员制度,出台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目前已对社会进行公布。各市县、园区对标省级做法建立了市县、园区人才服务联络员,构建了“覆盖全省、上下贯通、专员服务、高效办理”的高层次人才联络员制度,让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更好的政策红利。试行“一枚印章管认定”,推行人才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和代办制服务,实现人才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整合优化人才服务事项,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机制,狠抓人才政策落地,让各类人才切实享受到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购车安居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就会计人才而言,审核认定海南省高层次人才41人次,办理流动人员高级会计师资格登记确认6人次,向财政部人才库推荐14名优秀会计人才,积极拓展会计人才职业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一方面,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人才培养体系,指导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制定完善本领域、本地区人才培养政策,为加强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全面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持续打造“南海名家”“南海英才”“南海工匠”“南海乡土人才”等“南海”系列人才培养品牌,带动各领域、各地区人才培养,进一步盘活全省人才存量,提升人才成长空间。另一方面,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以更大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政策,落实好各类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更好更快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人才社会和生活环境,切实营造我省宜居宜业的人才生态。感谢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并感谢一直以来对我省人才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0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省委人才发展局人才三处 张 文联系电话:0898-66500169 1737201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