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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妥善解决幼有所育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潘华莉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2-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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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建议字〔2020〕23号复文分类:B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213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海口代表团:贵团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幼有所育问题”的建议(第63213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您建议所涉内容是我们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将在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充分吸收和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强化措施,综合施策,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解决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好园”的需求,2019年7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确定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持续提高,办园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20年达到86%、2025年达到90%、2035年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0年达到80%,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0年原则上达到50%。”为如期完成目标,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推动学前教育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努力扩大公办学位供给。自2010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省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项目528个,新增学位约17万个,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大幅提升。以海口市为例:截止今年6月下旬,海口市在原15700个公办学位基础上,新增了公办学位26142个,公办总学位达到41842个。公办学位占比从原14.6%提升到38.9%,提升了24.3%。普惠性幼儿园总学位由5.07万个增加到7.68万个,普惠园总学位占比达71.3%。目前全省仍在持续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落实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经过摸排,全省共有110个达到规模以上的住宅小区需要治理,77个已完成治理,23个取得阶段性进展,12个正在推进。在教育部办公厅最近的治理进度通报中,我省治理成效与江西并列第九。我厅已对正在推进治理中的小区和已签约尚未开园的小区进行督办,确保治理效果落地。回收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创新公办园办园模式。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利用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举办公办园附属办园点的通知》,鼓励集体、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利用自有闲置地、办公场所和资金办幼儿园。鼓励教育部门在居民密集区寻找合适房屋,采取租用方式通过改造建设公办园,办好老百姓家门口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积极争取将部队停止办园的幼儿园以及空置的闲置房屋移交地方兴办幼儿园。四是在乡镇幼儿园探索校车服务方式方便家长。针对一些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孩子上下学不方便的问题,为解决家长接送困难,我省一些地方如万宁市为公办幼儿园购置了29辆校车,探索采用校车接送方便幼儿入园,我厅正在积极推广这种做法。五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为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标准,增加普惠性民办园的吸引力,2020年1月,我厅已修订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将奖补标准由600元/生/人提高至1200元/生/人,同时鼓励各市县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低的市县参照省定标准,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分类分档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标准。为保证疫情期间公办园运转正常,今年省政府还额外下拨了1亿元保运转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保运转并能够办成有质量的幼儿园。六是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为进一步增加我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我们正在引导市县试点探索集团化办园管理模式,由理念领先、管理科学、师资优良并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幼儿园为集团总园,建立集团总园负责制,采取“多个园区(分园)”、统一管理、资源共用、智慧共享、共同发展的运行方式,以提高办学质量。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多措并举,调动各方资源努力增加公办学前教育和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和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努力回应满足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好园”的期盼。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7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 张馨尹。联系电话:0898-65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