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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儋州“四镇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儋州代表团 代 表 团: 儋州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儋州市政府  省水务厅、省财政厅    2020-03-0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儋州市政府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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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儋州市人民政府府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321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儋州代表团:贵团在省第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儋州“四镇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32170号),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请求省里支持建设资金”的建议,现答复如下:省财政厅会办意见:(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十三五”期间,省编制了《海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根据省政府有关批复精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市县财政承担主体支出责任,省财政按照中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的1.5倍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016—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已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46200万元,其中,安排儋州市2209万元,支持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保障工作。饮水工程涉及面广,投资额较大,需要统筹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分年度予以解决。鉴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即将执行到期,省财政厅建议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务厅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做好 “十四五”饮水工程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分年度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饮水工程设施。(二)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资金问题鉴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属于可盈利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省财政厅建议市财政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加大本级相关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加大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投入;另一方面兼顾需要与可能,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目前,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开展我省PPP推广应用工作,已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和财政激励措施,对开展PPP试点比较成功的项目,以及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市县(区)将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儋州市如有需要,可与省财政厅金融和国际合作处对接。省水务厅会办意见:2020年,我省将继续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优先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进一步提高城镇供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建议儋州市组织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加快前期工作,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省水务厅将积极给予技术、资金、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关于“建议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关于城乡供水项目审批审核的‘绿色通道’的机制”的建议,现答复如下:儋州“四镇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市发改委已批复项目工程建议书,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修编。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起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协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前期规划及设计中出现的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和实施。衷心感谢贵团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儋州市人民政府府2020年7月8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儋州市人民政府府督查室 谢珊珊联系电话:2388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