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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海南医院信息化和智慧服务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文若等2名代表 代 表 团: 琼海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2020-02-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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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卫建议字〔2020〕29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17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王文若、李翠2位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医院信息化和智慧服务建设”的建议(第632179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大力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省加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光缆覆盖率已进入全国领先省份。从近期省工信厅组织对全省近3000个医疗机构网络通达情况进行摸排看,全省医疗机构4G信号基本实现全覆盖,光纤通达率为96.22%。62个二、三级医院、54个社区服务中心的4G信号覆盖率和光纤到达率均达到100%;294个卫生院的4G信号覆盖率达到100%,光纤到达率为99.7%;村卫生室4G信号覆盖率和光纤到达率分别为99.9%和95.4%;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二附院、省儿童医院、三亚市人员医院、三亚市中心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均试点开通了5G基站。网络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为我省医院信息化和智慧服务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二、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2019年3月,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琼府办〔2019〕6号),提出了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10项具体举措。省卫生健康委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主导建设了“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和手机APP,提供预约挂号及缴费、诊间缴费、检查及检验报告查询、住院缴费及查询、电子病历查询、医院查询、个人服务中心及居民健康档案查询的移动互联网服务等功能,并完成全省5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部署和上线应用。现平台已注册用户近50万人,100余万人次使用,累计完成线上交易金额4500余万元,有效改善和提升了患者的就医体验,减少就诊排队时间。目前正积极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入驻该平台,并考虑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疫接种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拓展,努力将“海南智慧医院服务平台”打造成“海南智慧健康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满足百姓的健康需求。三、统筹谋划“三医联动一张网”和“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正在联合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开展“三医联动一张网”建设。按照全省统一规划、业务分级提供、数据省级集中、网络全面覆盖的要求建设健康专属网络,全方位支撑医疗、医保、医药业务的信息系统,实现让每个海南人拥有一份电子健康档案,每个病人拥有一份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无缝衔接,医生可经授权获取患者信息,实现医疗行为全记录、重大疾病及传染病数据全掌握的统一监管体系。目前,省政府已经成立了三医联动推进工作领导机构,初步形成了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牵头,各委办厅局按职能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并提交省大数据管理局组织评审,力争2021年底初步建成投入使用。另外,《海南省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已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该项目拟利用5G技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CT、磁共振、心电、眼底等领域的辅助诊断,提升疾病诊疗效率。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的相关支持。通过相关项目的实施,将推动我省医院信息化和智慧服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6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毛 松。联系电话:65307083。附件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建议标题(编号)关于“加强海南医院信息化和智慧服务建设”的建议(第632179号)承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65307083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318室邮政编码570203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具体意见代表签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2份,办理结果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请代表在相应栏目后打勾。2、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后分别寄给承办单位(地址见上表)、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邮编:570203)各1份。3、承办单位负责填写建议标题、承办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后,寄给领衔代表或代表团,负责收回第一份征询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