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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对绿化垃圾提供配套处理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娜 代 表 团: 万宁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3-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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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20〕92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264号办理 情况的答复 陈娜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绿化垃圾提供配套处理机制”的建议(第63226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主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办。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结合当前开展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经我厅汇总,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秸秆综合利用 我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以秸秆综合利用为抓手,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84.2%,比2018年提高5个百分点,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乡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农业生产向高质量绿色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厅印发了《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明确市县任务指标,要求各市县挂图作战,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二是加大资金支持,2019、2020年,我厅分别安排中央资金400万元、270万元支持琼海、昌江整市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摸清资源底数,在海口举办了全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部署会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培训班。四是强化科技支撑,依托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组建了专家团队,多次组织赴市县指导工作,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五化”技术模式。五是强化培训示范,在琼海市举办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暨现场观摩会。 二、关于空气质量提升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六个严禁两个推进”,一是与各市县政府分别签订了《2018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于2018年9月开展了对各市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已通报各市县。二是于2018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会同我厅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成联合交叉执法组,以万宁、琼海、定安、屯昌、琼中等市县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区域大气联合交叉执法行动,共发现秸秆焚烧等涉气环境问题共163个。三是配合省政协按季度对全省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已完成2018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一季度共计6次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 三、关于城乡绿化垃圾处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力推进垃圾回收处置。一是用节约理念,引领城市园林建设与管理。倡导城市园林绿化节约理念。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等各个环节入手。坚持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建设模式和维护管理模式,大力推广种植本地乡土植物,调整现有绿地的植物群落结构,大幅度减少了浇灌、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作业。二是加强园林绿化垃圾的再利用。以海口市为例,通过新型栽培基质研发,增加园林绿化垃圾的利用,减少绿化客土用量,通过引进6台先进的树枝粉碎机,处理这类树枝用作园林覆盖或作容器栽培基质及添加材料,变废为宝。三是通过学习浙江金华经验,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省财政2017年在全省范围投入试点资金5000万元,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乡镇46个,涉及124个建制村,建设60个阳光堆肥房,服务33万人,要求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场所、运营设备和人员,基本建立“户清扫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不可腐烂的垃圾由县处理”模式。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基础较好的15个行政村,开展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四是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1000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业的垃圾分类队伍,落实经费、制度、设施和人员,确保试点乡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正常、有序,真正起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示范、引领使用。通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可将农村生活绿化垃圾就地粉碎还林、还田,也可通过阳光堆肥房或绿化、厨余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堆肥处置。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认真总结,探索建立完善协同推进的绿化垃圾处理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空气质量提升、城乡垃圾回收处置、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等工作,改善生态环境。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0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张元 联系电话:0898-6535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