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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治理沿海地区海水养殖污染的建议
领衔代表: 曹 丽;许书学;刘学玲;李 翠; 代 表 团: 琼海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03-2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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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治理沿海地区海水养殖污染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1210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琼海代表团:
    你们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治理沿海地区海水养殖污染的建议”(第612109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对提案中提出加大治理沿海地区海水养殖污染的建议,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出台工作
    2017年3月20日,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琼海渔办〔2017〕96号),要求我省各市县2018年7月底前出台当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目前,各市县正在按进度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厅继续加强养殖证发放工作,目前,全省有效养殖证114本,核发面积2401.98公顷。
    二、加强无序养殖整治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近年来,我厅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力度,加强无序养殖整治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督促市县查处违规生产等行为。我厅组织编制的海南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已通过专家评审,待省质监局印发实施。2018年5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关于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琼海渔函〔2018〕32号),要求各市县2019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整治,2020年底前要求不符合生产条件和环保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要求市县政府根据相关法规妥善安置处理。我省各部门正在联动开展无序养殖整治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如多部门共同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组织全面摸底调查海岸带水产养殖污染情况,制定《琼海长坡--文昌会文海岸带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三、积极发展生态健康绿色养殖模式
    我厅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鱼虾蟹贝藻立体综合混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及鱼菜共生等生态循环碳汇养殖模式,应用池塘底泥转化为有机肥料技术,发展海洋牧场。开展以渔净水、以渔养水行动,通过增养殖滤食性、草食性、杂食性鱼类和贝藻类净化湖泊水库河流和海域水质,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感谢你们对沿海地区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