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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垦区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统筹投资计划的议案》 陈菊英等10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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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建议第1008号的答复
   
    陈菊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垦区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统筹投资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的农垦事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农垦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极大地促进了海南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你在提案中称,50多年来,农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是从农场生产经营资金中垫付的,基础设施投入非常有限,导致垦区各农场目前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要求省政府从2004年开始,逐步将垦区各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垦区各农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公路、水利、电网、广播通信和小城镇建设等纳入投资计划,在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资金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省农垦系统在行政管理和财政体制上,仍是中央企业,属中央和地方双层领导。在财政体制上,属于中央财政管理。目前我省的财政仍然非常困难,今年安排省财建设资金仅1.5亿元,建设资金非常有限,而省里要建设的项目还很多。今年省财建设投资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下达执行。目前,省财建设投资的安排原则,主要用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农场属于经济实体,省财建设投资原则上不予安排。希望你们积极向中央反映我省的实际困难和各农场的实际情况,争取中央更多的支持。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把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好。
    单位和联系人: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固定资产投资处
    林洪成
    联系电话:65364223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