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代表团:
您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制定我省沿海基干林带海防林生态直补政策的建议”(第 612076号),由我厅进行办理。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一、目前,我省已有琼中、东方、保亭、五指山、三亚、白沙、乐东、琼海等9个市县44个乡镇和2个生态管理区开展生态直补,直补覆盖人口27万,金额达1.47亿元。但尚未开展针对海防林的生态直补。
二、为进一步健全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政府于2017年12月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1号),提出:“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行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联动,研究探索生态保护直补机制。”我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或措施,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直补机制得以落实。
三、为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我厅作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的牵头单位。已正式启动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专项调查工作。我厅将按照分区施策原则,研究制定集体林地林木(含经济林)流转优惠政策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方案。届时,将会从另一个角度解决农民种植木麻黄面临的“权与利不对等”的问题。
海南省林业厅
2018年6月27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