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1203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东方代表团: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东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612031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东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8年9月底,东方市累计完成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占东方市行政村比例13.5%,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
二、关于给予东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的建议
自200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东方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累计补助552万元、省级财政累计补助4914.5万元,其中2018年省级财政补助4634万元。此外,2018年省财政厅转贷东方市7300万元省级地债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率2018年达到20%以上,2019年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东方市共有185个行政村,2018需要完成3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9年需要完成6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0年需要完成8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省财政厅正积极筹措资金,对全省包括东方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并指导市县申报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