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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理顺港口治安管理体制的议案》 周敬民等11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0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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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公函[2004]288号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C
    代表建议第1015号的答复
   
    周敬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理顺港口治安管理体制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尽快理顺港口治安管理体制,将三亚港务公安分局从企业分离出去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19号)和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在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公安工作的意见》(交公安发[2002]42号)精神,在港航公安管理体制全面改革之前,港口公安管理暂维持现状,其所需经费仍由港口企业负担。因此,三亚港务公安分局目前尚不具备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依据。
    二、对三亚港务公安分局的行政主管领导权归属和职能、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鉴于目前港口公安机关仍由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公安局统一管理,按照管辖权限,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交通厅、省港务公安局会同三亚市政府、市公安局研究解决。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经常监督我们的工作。
   
    海南省公安厅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海南省公安厅办公室 薛根强
    联系电话:6531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