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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协调解决农垦社保存在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健湖;黄书毅;符气恒;李 芬;杨少雄;徐丽俐;郭应雄;王业侨; 代 表 团: 保亭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农垦改革办;省财政厅;  2017-03-2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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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调解决农垦社保存在问题的建议
(B类)
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17〕3号
    B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5522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健湖等代表: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农垦社保存在问题”的建议(第552268号)收悉。经商省农垦改革办、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南农垦社保遗留问题的解决。经省政府审慎研究,已于今年2月原则同意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提出的关于解决农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综合性方案。现阶段,各职能部门正抓紧做好该方案的组织实施。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7〕66号),通过建立省与市县分担机制,上解运用省本级、三亚、洋浦的基金结余,将农垦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注入省级调剂金等措施,多渠道筹资,强化跨市县调剂力度,可有效缓解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态势,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确保农垦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的支持。省政府领导近两年已多次拜访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海南农垦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并请求国家给予支持。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也作了具体汇报并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国家加大对我省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多部门联合行动,摸清农垦职工社保底数。近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等部门及市县政府组织开展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参保情况专项调研,深入了解职工生产生活实际和停保断缴原因。省社保局制定了对农垦单位申报缴费的稽核审计方案,组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全省近200家涉农垦缴费单位,包括橡胶农场、谷物农场、农垦企业等开展全面的稽核对账工作,摸清全省农垦人员的在岗缴费人数、工资薪酬总额、缴费基数、历次欠费等数据,协助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做好内部清理工作,切实搞准农垦职工参保有关数据。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解决农垦职工停保断缴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关于市县政府与农垦企业的责任,在省政府的有关改革部署和文件中已作了基本的界定。一是2008年底农垦社保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后,其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统筹责任,农垦企业方面不再承担,转由市县政府承担,并由省级统筹调剂提供托底保障。二是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由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负责采取综合措施彻底解决农垦职工停保、断保和欠缴问题。农垦企业除主要承担对现在册职工参保的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外,也负有清理农垦历史劳动关系遗留问题,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核清农垦参保人员情况和数据的责任,同时亦因其继承了原农垦系统的资产而在一定程度上要承担对农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弥补责任。三是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要将按《海南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及分配暂行操作办法》(琼财非税〔2017〕150号)第八、九、十条取得的土地净收益的10%,缴入省级统筹调剂金;要把部分农垦土地列入省级储备专门用于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社会保险一处 张云
    联系电话:6520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