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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帮助解决临高县饮水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 华; 代 表 团: 临高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财政厅;  2017-03-2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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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关于 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24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琼水政法函〔2017557

                     B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

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5224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华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临高县饮水问题的建议”(第552249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省城镇供水现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城镇居民的供水安全问题。目前全省供水普及率达到92%,水质达标率为99.3%。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供水安全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到2020年,临高县城镇供水普及率不低于85%,水质合格率不低于95%,管网漏损率低于15%

二、解决临高县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的措施和办法

临高县政府为解决县城及周边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目前正加大推进临高县供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作为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将对临高县在城镇供水业务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为支持市县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经报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将在“十三五”期间按照中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1.5倍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中分配临高县1005万元,占20.1%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补助资金为3000万元,我厅将根据临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及临高县实际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全力支持临高县的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068)、《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的要求,建议临高县充分利用国家有关部委一系列资金支持政策,通过拓宽投融资体制,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感谢您对临高县城镇供水工程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海南省水务厅城市水务处

联 系 人:张国强;电话:65786190

 

 

                海南省水务厅

               2017628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