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进一步解决大塘河水污染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杨思涛; 代 表 团: 澄迈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儋州市政府;临高县政府;澄迈县政府;  2017-03-2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7年7月5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水务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20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琼水政法函〔2017571

                      B

 

海南省水务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

评和意见第55220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思涛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大塘河污染问题的建议”(第552207号),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结合儋州市政府、临高县政府和澄迈县政府等会办单位的意见,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我厅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体整治工作指南》、《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十三五”规划》的要求,2017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5亿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全面启动168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完成13个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9万吨/日,新增污水配套管网170公里。三是完成7个市县污水处理厂设备升级改造。四是推进14个市县(海口、三亚、儋州、琼海除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技改,确保污泥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

(二)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按照《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琼府〔201574号)要求,我厅全力推进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投资34.1亿元,重点整治64个水体,全省60个水体(64个断面)有28个断面达标,占断面总数的43.8%

(三)加大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力度。2016年以来,我厅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84宗,已验收项目127个,水土保持防治面积20827公顷,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25.4亿元,减少水土流失量2721万吨。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保厅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2016-2020)》《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省生态环保厅将1000个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等区域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列为重点,到2020年,计划对1407个村庄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低于5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结合“百镇千村”建设,根据大塘河周边村庄农村污水处理情况,我厅将积极支持沿河相关市县申报中央和省有关水污染防治资金,不断加大农村污水治理投入力度。

二、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

通过全省各市县的共同努力,全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得明显的成效。琼海市成立以何琼妹书记、符平市长为组长,公安、水务、工商、监察、检察、沿河各镇政府等22个单位组成的琼海市综合治理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澄迈在公安部门增设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全面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自2016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打击非法采砂行动4411次、出动执法人员27851人,查处捣毁非法采砂船297艘、浮台831个,扣押非法运砂车299辆,取缔非法采砂点554处,立案查处86宗,治安拘留56人(其中刑事拘留19人),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乱象得到初步遏制。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612月,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明确了 “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跨市县的省级河流由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相关市县领导担任分段河长”,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由水务、生态环保、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旅游委、农业、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卫生计生委、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林业、统计、法制等单位组成。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将有效遏制威胁河湖健康生命的非法行为,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确保河湖水污染 “可防、可控、可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解决大塘河污染问题

大塘河是南渡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儋州市东部的大王岭,自南向北流经临高县和舍镇、东江乡、龙波镇后转向东流,流经澄迈县金江镇大塘村与南渡江干流汇合。目前,儋州、临高、澄迈均已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每条河的“河长”。下一步,省河长办公室将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强对儋州、临高、澄迈河长办的督促指导,加大对大塘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开展打击大塘河水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加大水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同时,组织力量对大塘河流域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对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控制等,确保大塘河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水资源管理处颜毓南

联系电话: 65786165

 

 

                    海南省水务厅

                    201762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