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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东方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04-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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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7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东方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第55217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农产品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一)检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07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分年度给我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下达建设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项目。项目总投资11374.54万元,其中央财政5339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495.96万元、市县财政配套4539.58万元,共建设检测实验室面积8133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896台(套)。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在全国市县级率先实现全覆盖。2008年申请农业部资金支持东方市建设水生动物疫病防疫站,该站已经投入使用,在水生动物防疫方面发挥作用。我厅还被农业部评为2015年度农业投资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农业部通报省政府予以表扬。各市县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乡镇级检测站,配备流动检测车、快速检测仪器等设备。至2016年11月止,共建设乡镇级检测站192个、26个区域检测站。13个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协管员在村级瓜菜质量安全监管站(点),负责巡查并向农业部门报告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二)检测体系逐步完善。至2016年11月,共有15个市县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编制146人,到岗90人。临高、东方等市县采取外聘形式,外聘31人。
    (三)检测设备大幅改善。市县检测中心(站)已配备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等高精度检测仪器,可基本满足有机磷等农残项目高精度检测。市县、乡镇还配备快速检测仪器。我厅2015、2016年统一采购更新配备市县、乡镇快检设备231台套,通过系统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检测报告单,实现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电子化管理。
    (四)检测能力有所提升。检测工作由例行监测逐步扩展到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查,检测品种从蔬菜扩展到蔬菜、水果、生猪、家禽等大宗农产品,监测范围逐步从城区延伸到基地,数量逐年增加,频率逐年加大。例行监测品种扩大到91种,增加监测参数,监测范围覆盖 200 亩以上瓜菜生产基地、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2万只以上家禽场。
    二、东方的检测机构现状
    东方市检测站为股级单位。编制数为3人,目前在编人员2人,另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的5名检测人员,全都是本科以上检测专业学历。可以开展定量检测,但由于人员检测水平有限,检测机构没有通过计量认证,无法提供权威的、法定的检测数据。水产品质量的检测目前大多集中统一在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部分检测任务外包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检测人员短缺。从全省各级检测机构人员组成来看,普遍存在的问题。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多从事管理工作,专业不对口人员较多,专职检测人员少,流动性大,检测技能和水平不高,检测与管理人员混用现象非常普遍,检测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一些乡镇检测员长期被镇政府“占用”。
    (二)检测经费投入不够。除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市县经费较为保障外,11个市县2016年经费100万元以下,满足不了工作需求。乐东县今年4─7月份连续4个月拖欠检测人员工资,严重影响人员工作积极性。检测员工资低、业务多、压力大,一些市县业务骨干没干几年就跳槽。
    (三)部分检测设备设施老化。2008年配备的21辆流动检测汽车、204辆流动检测摩托车、600多套速测仪,大多损坏、老化。2016年出岛检测品种由“两瓜两豆”扩大到所有蔬菜水果,检测品种增加。我厅又给各个市县配备了一台专用的检测车(除三沙外),另配备了一些检测设备,市县配套的经费及设备很多没有到位。
    (四)肉蛋产品检测严重滞后。由于市县级农业、畜牧、农技单独设置,一些市县缺乏沟通协调,检测机构业务仅限于种植业产品,忽略畜产品。除琼海、儋州市外,其他市县全靠眼睛检疫。鸡蛋在农业部及省卫计委例行监测中多次检出禁用兽药。生猪出岛血液样品检测,市县半个月都出不了检测报告,严重影响生猪出岛。
    四、对策措施
    农产品质量是种养出来的,标准化生产是关键。辨别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靠的是先进的检测技术手段。检测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技术支撑。各市县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检测工作的认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共同推进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
    (一)明确检测体系建设基本原则。各市县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要坚持公益性服务原则,明确农产品质检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推进原则,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考核、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建设,依法管理,科学运行。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既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又要强化农产品质检机构管理和资质能力建设,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杜绝“重投资建设、轻运行管理”现象再发生。坚持科学公正原则,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技术优先、公正为民的方针,全面提升农产品质检机构的综合检测能力。
    (二)强化检测能力建设。扎实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要彻底改变管理与检测人员混用的现象,把检测人员从管理监督中分离出来,保证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市县通过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村级协管员。要努力充实检测技术队伍,招聘相关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检测工作。要引进化学分析类专业人员,优化检测技术和管理人员专业、年龄和能力结构,发挥技术骨干传、帮、带作用,建设一支业务精、作风实、结构优的检测技术队伍。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实施检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把考核作为晋升和提高待遇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检测技术人员能力。
    (三)严格机构考核管理。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争取获得“双认证”。加强对市县质检中心(站)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购置、检测人员培训等技术指导,开展检测人员培训,确保运行经费,保障正常运转。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质量控制、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提高法律、质量和岗位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市县检测人员要积极参加省农业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能力验证和技能竞赛等工作。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实现部、省、市、县级检测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数据采集、传输和汇总分析,发挥监测数据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决策水平的作用。
    (四)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辖区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省农业厅要继续实施完善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给市县、乡镇更新配置检测车、采样车和检测仪等设备,使市县、乡镇检测站点都配置上配套设备。建设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