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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牵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绍兵; 代 表 团: 海口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03-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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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牵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
(B类)

 B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2141号

建议的答复

 

王绍兵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牵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第55214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立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和污染物防治的长效机制,深化合作交流、促进数据共享、打破区域局限,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共同应对大气污染事件,有利于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省空气环境质量的优良态势。您提出的关于牵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建议对我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很有意义,我厅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海南省各市县联防联控机制。我省现已建立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和排名公告制度。目前全省18个市县已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全覆盖。各市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由各市县分别进行管理运维,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公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及统计数据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行日监督和月调度,每个月发布全省18个市县的月排名公告,并以向社会公开的方式督促相关市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区空气质量,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1月,由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琼府办2016〕20号)文件,确定了对大气重污染应急的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原则。由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省应急办统一指挥全省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强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探索与广东、广西等省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联系相关省份加强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及联防联控,推动将我省纳入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编制完成《北部湾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2016年11月,参加了由环保部华南中心组织召开了北部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协调会,探索北部湾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初步达成了协助配合、资源共享的共识深化推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协作机制。2017年5月参与编制完成《泛珠三角(华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方案》初稿。完善了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工作制度,和重点污染源数据、源排放清单、污染物综合观测数据的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了区域间数据共享和联防联控技术手段的提升,促进了北部湾区域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的提高。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北部湾区域大气源调查及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推动建立区域重大项目环评会商和通报机制,北部湾区域需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或粉尘)排放量较大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对相临省区的大气环境影响和空气质量达标计划的要求,充分听取相临省区环保部门的合理意见,尽可能避免大气污染物远距离输送对相临省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