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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做好海口耕地补充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妹; 代 表 团: 海口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    2017-03-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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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口耕地补充问题的建议
(B类)
陈妹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海口耕地补充问题的建议”(第552136号),省政府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将该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厅支持海口市实施补充耕地的情况
    海口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每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确实难以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完成耕地占补平衡。近年来,为保障海口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我厅根据海口市政府的申请,积极与耕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的昌江、东方等市县进行沟通、协调,将东方市三家镇乐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昌江县叉河镇老羊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调剂为海口市易地补充耕地的具体项目。同时调剂46公顷省级耕地储备指标用于落实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琼山大道延长线(椰海大道C段项目)、北师大附属中学海口附校、海航空乘学院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先补后占任务,保障了海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认真指导督促海口市充分挖掘潜力,积极组织实施补充耕地开垦项目
    我厅指导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关于做好耕地补充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意见》(琼府办〔2009〕206号)的要求,根据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规划,立足于本区域内补充耕地占补平衡,充分挖掘潜力,认真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2017年5月,海口市组织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共筛选出318.59公顷土地(其中:园地149.56公顷,草地169.03公顷)可作为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同时将上述耕地后备资源的地类纳入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确保地类来源符合政策规定。
    同时,督促海口市抓紧制定补充耕地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和耕地开垦资金,积极组织实施耕地开垦,滚动储备一批耕地指标,切实落实占用耕地先补后占。
    三、积极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做好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工作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全面推进,我省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逐年增加,全省各市县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减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保障国际旅游岛重点项目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约束作用,指导各市县挖潜利用存量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做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在原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抓紧开展2018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我省新增耕地潜力,并对后备耕地资源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储备一批新增耕地资源,为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提供基础保障。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海口耕地补充问题的建议,我厅将指导督促海口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对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受资源条件限制,难以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通过补改结合方式,在做到补充耕地数量基础上,结合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在充分挖掘现有补充耕地潜力的基础上,确实存在耕地指标缺口的,我厅将根据《海南省易地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协调耕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的市县,统筹安排海口市组织实施易地补充耕地项目。
    感谢您对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