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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省政府拨款支持乐东县加快九所新区建设的议案》 张世养等11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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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财预[2004]450号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1031号的答复
   
    张世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省政府拨款支持乐东县加快九所新区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乐东九所新区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省财政从2003年省级预算结余中安排了400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省卫生厅正在编制全省的卫生建设规划,乐东九所新区卫生院已初步纳入今年的建设计划。
    二、关于乐东九所新区中小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精神,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因此,乐东县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九所新区中小学的建设。考虑到乐东县农村义务教育的情况,省财政在分配各项基础教育专款时,可适当对乐东县给予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 李镭
    联系电话:0898-6853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