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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村民生产生活用地等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盘武庄;杜 娱;曹 丽;黄晓红; 代 表 团: 琼海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财政厅;琼海市政府;省林业厅;  2017-04-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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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1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琼水政法函2017545

                                                                        B

 

海南省水务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

评和意见第55211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盘武庄、杜娱、曹丽、黄晓红代表:

您们联名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村民生产生活用地等问题的建议”(第552113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并参考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和琼海市政府等会办单位的意见,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省水务厅主要指导各市县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共有1234名移民享受了每人每年600元中央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08]37号)精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批准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解决移民遗留问题。近几年来,省水务厅加大了对会山镇加略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其中加略村一、二、三、四村小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善,村道路硬板化已全部覆盖,供水供电也已解决,移民危房也已改造。只有棉头五队由于地处牛路岭水库上游,交通十分不便,村民出行必须穿过牛路岭水库库面,由于没有交通桥,目前主要乘坐村民自备的简陋机船通过库面,造成老人看病和小孩上学非常困难。该问题也引起了琼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曾经也多次调研考虑在牛路岭库面上架设一条交通桥,但受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环境保护等种种因素的制约,方案难以实施。

二、关于调整和划设生态公益林保护区问题

目前,全省“多规合一”工作已基本编制完成,在“多规合一”中对农村建设用地、耕地和林地均进行了规划,并在林地规划范围内,在符合生态区位和征求农民意见的前提下对公益林进行规划落界。对于重新落界后仍被划入公益林的农民生产生活用地,将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到户、生态护林员、生态直补、引导公益林非木质资源利用等方式来弥补为其带来的经济损失。海南生态补偿包含森林生态效益管护性补偿、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补偿等三个方面,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仅是管护性补偿。根据《海南省2008-2015年民生发展规划》中“探索开展农民生态直补试点”的要求,我省的东方市、三亚市、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五指山市等7个市县对生态核心区、敏感区的周边农民进行生态直补试点。其生态直补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和生态财力性补偿资金。目前,省政府已出台《海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据调研统计,该种生态补偿方式取得较好效果。所以,建议琼海市政府参考以上几个市县的经验,从本市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划拨一部分用于该村的生态直补,缓解该村村民生活困难问题。

三、关于对加略村进行生态移民问题

建议提出对加略村进行生态移民,在会山镇苗绣园村南边从东太农场划拨30亩土地作为安置区,对非劳动力(老人和小孩)进行移民安置,劳动力人员在原生产区进行生产活动。由于该生态移民由地方政府负责,建议由琼海市政府与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调,考虑从东太农场划拨土地作为安置区,对非劳动力人员(老人和小孩)进行生态移民安置,解决村民的出行难和该村后续发展问题。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水库移民处李文

联系电话:65786178

 

 

                                海南省水务厅

                    2017628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